导演:周炜
简介:由于吴春芝少女时期曾被人强奸反遭谴责,以至失学外出打工,这不堪回首的往事使她再次在痛苦中沉默。李家辉愈加大胆,不久又公然登堂入室,对吴春芝施暴,因春芝丈夫及时赶到而未遂。春芝忍无可忍,在丈夫的大力支持下,到公安局告发了他,并提供了无意中录下的录音带作为证据。 县法院和市法院均以强奸(未遂)罪判处李家辉有期徒刑3年。但奇怪的是小县城的舆论不但不同情受害者吴春芝,反而同情罪犯李家辉。吴春芝因这桩“桃色新闻”又闹得声名狼藉,无法再在小县城呆下去,只得远走他乡,去她的一个熟人处帮忙做一个纪念馆的筹备工作。 不再流泪的女人剧照一(19张) 不久,李家辉委托律师申诉,说他与春芝是通奸关系,春芝因被丈夫发现怕丢丑而诬陷他“强奸”,定他罪的那盘录音带是伪造的。律师通过种种努力拿到了“证据”,并在申诉活动中用被告家人提供的金钱舞弊。原二审法院未经仔细调查取证,便轻率地将案子改判:李家辉无罪释放。 此事一公布,那些对春芝不满而对李家辉充满同情的人无不欢欣鼓舞,涌到县检察院请愿,要求将做伪证诬陷他人的春芝逮捕入狱。同时,市报登载了由李家辉及其律师策划的“揭露”春芝做伪证的文章,点名道姓地攻击春芝是个专以色相勾引男人的坏女人,进一步推波助澜,混淆视听,县检察院竟然以这篇报道为据,将闻讯赶回县城要求公检法机关明辨是非的吴春芝刑事拘留。本来就是背着“坏女人”名声抬不起头的吴春芝遭到了“灭顶之灾”,一直是支持她的丈夫也顶不住巨大的压力而与她离婚,吴春芝在姐妹们用钱和用人的所谓“取保候审”的方式下出了狱,她感到天地虽大却难以容下她这个弱女子,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,为了用法律证明自己不是个“坏女人”,她以低廉的价格卖掉了她的房屋和全部家产,筹集申诉的资金。 在历时两年多的时间里,她捡破烂、要饭、卖血,疾病缠身,历尽人间苦难,也得到了许多不相识的好人的无私帮助。她妹妹为她打官司向银行贷款二万元,到期无法归还,只得拆东墙补西墙,又找其他银行贷款。一家人都被春芝的官司搞得焦头烂额、苦不堪言。省高院领导对此案十分重视,法官们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,终于证明录音磁带虽然被人改过,但与被害人吴春芝无关。为了慎重起见,把案子定为铁案,不使李家辉再翻案,省高院又将案卷上报最高人民法院,予以请示。春芝抱着案卷到哪人到哪的决心,又抱病奔赴北京。法律是公正的,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省高院,同意将案子再翻过来:重新判决李家辉有罪入狱。春芝终于讨回了公道。之后,春芝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名誉权,状告十多家登载侮辱她人格文章的报刊和作者。法律再次显示了公正,不管被告是何等身份,宣判吴春芝胜诉,用事实向全国人民宣布: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 一个没有任何背景弱女子的官司,六审六判,从小县城打到了北京,轰动了全中国,这在建国以来的法律史上是绝无仅有的。然而,生她养她的小县城仍然不能理解她、原谅她,“坏女人”的名声依然象影子一样笼罩着她,身心交瘁的她欲走还留………
肖辉 秦怡 高明
布·米帕迪,提迪瓦·立帕拉赛,吉兰塔宁·特拉塔那永,帕查差·司隶亚楠让,维拉育特·查苏克,普莱妮拉·希兰塔威形,吉拉提·彭马尼
珈姆斯·海沃德·普雷斯科特,卡德·普洛伊苏帕,达卫·码修崴·罗伯茨,塔努帕·彭苏湾
友萨万·塔瓦丕,娜塔查·查扬卡浓
刘怡伶,邓伟德,黄慧燕,黄超群,翟思铭,钟琴,蔡承峻,冯凯忆,陈子盛,王贤耀,黄振隆,林昀憓,陈佳艺
织田裕二,反町隆史,龟梨和也,满岛真之介,金儿宪史,木村达成,伊藤健太郎,宇梶刚士,白洲迅,波瑠,玉山铁二,池田成志,岩川晴,滨田龙臣,加藤清史郎,山中柔太朗,野间口彻
仲野太贺,池松壮亮,吉冈里帆,滨边美波,小栗旬,宫崎葵,安藤樱,白石圣,坂井真纪,宫泽艾玛,大东骏介,松下洸平,要润,中岛步,山口马木也,菅井友香,佳久创,井上和,滨田龙臣,仓泽杏菜,松本怜生
铃木亮平,户田惠梨香,永濑廉,莳田彩珠,中川大辅,藤泽凉架,藤田阳,矢崎滉,野吕佳代,塚地武雅,津田笃宏,伊藤英明,池田铁洋,酒向芳,黑木美沙,原田美枝子,北村有起哉
南云奖马,滨屋拓斗
大西流星,原嘉孝,平祐奈,高桥侃,绀野彩夏,阿南敦子,三浦诚己,村田雄浩,板桥骏谷,并木彩华,松本丽世,⽯⼭順征,河相我闻,萤雪次朗,伊藤步
大东骏介,饭丰万理江,片桐入,こがけん,篠原悠伸,やす,黑田大辅,水川航大,泷内公美,胜村政信,松坂庆子